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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在美国(之三)
孩子毕竟是孩子吗
(美国)黄全愈
教育管理学博士
3月11日,《羊城晚报》报道《素质教育在美国》引发的“中美教育观的一次大讨论”,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有位读者发表了激烈的反对意见。面对孩子发出的“我们要减负,我们要创造力”的呼声,这位读者认为:“我们是得‘听听来自孩子们的声音’,然而孩子毕竟是孩子……”
这句看似平平淡淡的“孩子毕竟是孩子”,却引起我的深思。
两则小故事,一个大道理
1992年夏天。夕阳西下,一群中国留学生和家属在宿舍楼群旁边的球场上打排球。不到8岁的矿矿,在场外跑前跑后帮他们捡球。
我在楼上,凭栏眺望。
矿矿在场边偶尔也能垫起正好飞到前面的球,高兴得他手舞足蹈,有时干脆来个侧手翻。这样,叔叔阿姨叫他到多远的地方捡球,他都撒开脚丫去追。
后来,有一两个人走了,矿矿就跃跃欲试地慢慢往场里挪……
可不一会儿,矿矿嘟着嘴,红着眼睛回到家里。
“叔叔阿姨只叫我捡球,不让我打球。把我赶开!”
看着小脸通红、垂头丧气的孩子,我能说什么呢?我不是有时也嫌孩子碍手碍脚,一样把孩子赶走吗?
第二天,是个星期六,晴空万里。
妻子的老板---伯格博士和他的韩国妻子以及阿莱希欧博士一家4口,还有我们家,一共大小9个人,到休斯敦森林公园的湖畔去野炊。
实际上,美国人搞野炊,主要目的不是吃,而是玩,是体验人与大自然的和谐。
阿莱希欧博士的丈夫古瑞克点上烧烤炉,把各种肉往炉上一放,就四仰八叉地躺在湖滨的草地上,他那刚1岁的女儿杰西卡,在他身边爬来爬去。其余的人开始打排球。
儿子昨天被人“忽视”了,今天得到“重视
,表现得特别投入。阿莱希欧博士的3岁大的儿子泽克,见大人们玩得开心不干了,嚷嚷着也要打球。8岁的矿矿,我还嫌他小了,要不是昨天受了委屈,我还不让他打呢。泽克才3岁,整个身子比排球大不了多少,怎么能打?
我刚刚闪过念头:是不是要把他抱到他爸爸那边去,与他妹妹杰西卡玩?
只见伯格博士,一把抱起他,加入打球的人群。其实,伯格博士并没有让泽克真正碰球,球还没近身就打走了。不过参加到打球的人群中,融入打球的氛围,偶尔也象征性地碰碰球,直乐得泽克“嘎嘎嘎”开怀大笑!
我看看阿莱希欧博士,她没有太特别的表情,好像一切都是那么自然。
这两件事很偶然地一前一后发生在我身边,我却被这无意间的比照深深地震动了!
8岁的矿矿被成人们不耐烦地挥挥手,赶出本也属于孩子的世界。孩子就是孩子,大人们打球,孩子瞎搀和什么?这似乎是很正常的道理。然而为什么3岁的泽克,却能被当成一个“平等”的人参加打球呢?
“孩子毕竟是孩子”,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命题。孩子作为一个自然人,毕竟是孩子;但孩子又毕竟是一个有独立人格的社会人,他们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孩子。我们的社会和文化,正是在该把孩子当孩子的时候,没有把孩子看成是孩子;而在不该把孩子看成孩子时,又把孩子当成孩子。
认为“孩子毕竟是孩子”,成人们可以“无私”地替孩子“思考”,替孩子“选择”,替孩子“说话”,理所应当地把孩子拒于成人社会之外。
长期以来,中国教育界,甚至整个社会都认为:孩子的主要任务是学习。糟糕的是,人们以为孩子是个空桶,给什么,装什么。孩子是张白纸,画什么,显什么。我们往往忘了,孩子还是一个有个性、有思考、有追求的主体。他们的个性、思考能力,以及对未知世界的追求的欲望和能力,就如你我一样,是与生俱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孩子不仅仅是孩子,他们还是一个完整的自然人和社会人。
中国人讲究“长幼有序”,美国人讲究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如果遇到一个与我平辈,甚至是长我一辈的美国人,矿矿不用像遇到中国人那样叫什么“叔叔阿姨”或“爷爷奶奶”。笑笑,问候一声,“Hi!”或“How
are you?”就行了。而不管对方是“爷爷奶奶”或“叔叔阿姨”辈的,都会正儿八经地回答问候,并主动伸出手来与矿矿握手,就像对一个成年人那样对一个只有几岁的孩子。高我一辈的我的博士导师塔克曼博士、我的博士论文指导教授奎茨博士和他的妻子??牛津市市长,等等,都是这样把矿矿当作一个“人”来平等对待。
只有当孩子的人格得到充分的尊重,孩子才不管有多幼小,也能以平等的“社会人”出现在社会交往中。
然而我们的文化从来就没有把孩子当成一个平等的人,从来都无视孩子的权利,无视孩子的自我,无视孩子的人格。尽管我们有法律明确规定: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中国传统教育的一个重大误区,是混淆了孩子的自然人成长过程与社会人的成长过程,忽视了社会人的落地生根的“人格”。
“没有到最后一分钟,谁都还有机会”
中国孩子“高分低能”,美国孩子“低分高能”;中国孩子在考场上是能人高手,但做实验、做课题的能力和社会生存能力都不高;而美国孩子,别看他们在考场上并不利索,但做起实验和课题来,主意大着呢。至于美国孩子的社会生存能力,那更是让人刮目相看的。
这不能不说是又一个让国人尴尬的困惑。
为什么美国孩子“低分高能”?我们能不能从中得到一些有利于我们发现自己问题的反证?
美国孩子“低分”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因为美国的教育不注重学死知识,美国的老师不屑于教孩子怎么考试,怎么得高分。美国孩子“高能”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美国的文化不管孩子有多幼小,都能把孩子首先当成一个有独立的人格、有自己的尊严、自己的感情、自己的思考、自己的独立意志和独立追求的人。
1999年秋季,矿矿到天主教会办的Moeller私立男校去上高一(即国内的初三)。美国到了高中才有校际间的足球赛。能不能参加校队,不像国内由体育老师或教练决定,而是充分地尊重每一个孩子的平等的竞争权利:即任何一个孩子都可以报名参加,但最后能不能留在队里,则看你自己能不能通过一个叫“淘汰竞争”的测试。换言之,“起跑线”是开放的,谁都可以来参加竞争,但最后能不能成为队里的一员,要看你整个竞争过程的表现,看在“终点线”上的“判决”。
矿矿和他初中的好友麦德为了参加足球(C)队,决定参加这个“淘汰竞争”的测试。麦德的哥哥是该校橄榄球队的队员,放出风来:“淘汰竞争”非常残酷……看儿子那跃跃欲试的样子,我和妻子决定去看一看。
“淘汰竞争”于7月16日下午3点开始。烈日当头,但参加各种运动队的试训者熙熙攘攘。我虽戴了遮阳帽,还顶不住酷热,钻到树荫底下。
学校要组建A、B、C三支足球队,一般来说是按年龄和球技分队,但为了鼓励竞争,低年级的身体壮、技术好的球员,也可以“提拔”到高年级的队来。每队需要约25名正式球员,但参加试训者约有200人。
开始是环校跑,可能有1500米,一圈下来,矿矿跑在中间;接着是三组400米跑,矿矿是中上水平;又接着四组100米折返跑,矿矿还不错,大约在第四、第五名之间。
我以为大概就差不多了吧,看孩子们累得那个样,歪歪斜斜的,该淘汰谁淘汰谁吧。
谁知道,试训并没有结束,又进行两圈环校跑,三组400米,四组100米折返跑。这一轮下来,直看得我胆战心惊,以为总该结束了吧。万万料不到的是,又进行第三轮,我看不到自己的脸,反正妻子的是失色了。
场上有孩子晕倒,有孩子抽筋,有孩子呕吐……
我真想把孩子叫回来,不要试了,那个球队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把孩子叫回来---作第一个,也可能是惟一一个主动退下来的人,又实在难以决断。
最后,孩子们到底跑了多少,我们没有数,孩子也记不得。
麦德一边跑,一边吐,一边说:“这就是基督教的学校,这就是基督教的学校……”(基督教以宣扬仁爱为本)
更奇怪的是,我和妻子是惟一到场观看的家长。到底是美国家长知道如此残酷,不愿来看呀,还是根本就认为是孩子的事而不来看?我迷惑了。
看着面色煞白、一拐一拐的儿子,好心痛!真想出言劝他,但看儿子并没有退出的意思,又说不出口。
于是,我拐着弯儿说:“那些跑在后面的,都看着没有希望,为什么还不干脆退了?!”
儿子看也没看我,说:“爸爸,自己退出来和选不上是不同的,你可以退出足球队,也可以退出网球队,退来退去,你还能往哪里退呢?没有到最后一分钟,谁都还有机会。跑在前面的,可能下一轮就挺不住了呢!”
这是他在这个既充满机会,又充满竞争的美国社会里“悟”到的!
后来,他参加了足球队。一次,在滂沱大雨中训练。美国家长们一个个坐在名车里静静地等着。我看着那朦朦胧胧中的格林童话似的住宅,再看在泥水里翻滚的孩子们,我似有所顿悟,但顿悟了什么,我也说不清楚。
这是说的“高能”。至于,“低分高能”再看下一个例子。
今年2月底开始,矿矿又参加学校网球队的“淘汰竞争”。要命的是,每周有两个早上需要在凌晨5:30赶到离学校有半个小时车程的俱乐部去打球。从我们家到那个俱乐部约有40分钟车程。4:45出发,孩子4:20要起床。学校8点钟上课,家长不可能在那里等孩子打完球,再送去学校。按照俄亥俄州的法律,年满16岁的孩子,可以开车。这样,这些孩子们还得自己安排谁坐谁的车回学校上课……
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孩子以学习为主,怎么能这样折腾呢,又不是上体校!
矿矿坚持要参加这个“淘汰竞争”,并保证不影响学习。
谁知道,有一天凌晨去参加这种折磨人的淘汰赛后,当天早上又有数学考试,结果考了个87分。
孩子一回家就对我说:“爸爸,您什么都不要说,我知道您要说什么。我只想说:这个87分不是我的水平,不代表我的能力。主要是我还没有适应这种凌晨打完淘汰赛,上午又接着考试的challenge(挑战)……”
我想说什么,但什么都没说。
三星期后的某一天,又是凌晨练球后早上接着考数学,这次矿矿考了100分。
87分,没考好,并不是说他没有能力考好。因此,这个“低分”是假象,但能凌晨去打球,去参加竞技上和心理上的淘汰竞争,然后再参加考试,这个“高能”是真相。这就是孩子需要的素质。最后,矿矿参加了学校网球队。
这是孩子“社会人”的一面,如果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自己的思考、自己的独立意志和独立追求,是不可能具有强劲的社会生存能力的。
中国传统教育的一个重大的误区,是混淆了孩子的自然人成长过程与社会人的成长过程。也就是说,这两重性使我们在如何看待孩子的问题上产生了误解。
然而我们的文化,偏偏是在我们需要把孩子看成有独立人格、有自主尊严的时候,我们把孩子处理成了知识的接收器,被训练的宠物,甚至是可以肆意践踏其人格和尊严的没有思想的动物;而在需要把孩子看成孩子时,又把孩子推上了应试教育的残酷竞争。
我刚来美国时,看不惯孩子们整天童真童趣地玩,玩,玩!美国人告诉我:孩子毕竟是孩子!
应试教育忽视了孩子的自然生长的过程,把孩子当成一个十足的成人来对待。孩子必须比照成人社会的竞争规则,参加几乎比成人社会更残酷的竞争。孩子被迫跻身于一场人生的竞赛:比成绩、比分数、比做题、比书包重、比考试技巧、比智力开发、比学多悟少。每天都在分数和各种所谓“课余爱好”之中挣扎。进入人生竞赛场的时间表越来越提前。从上小学开始,有的甚至从三四岁起,就开始用他们稚嫩的脊梁挑起了父母甚至祖父母无限沉重的希望。中国社会的基本认识标准是:越早开发孩子的智力,将获得越大的成效。“分、分、分,学生的命根!”孩子们不得不用他们弱小的身躯及幼稚的心灵来承受那些甚至成人们都视为畏途的东西。
人们总喜欢说“世界的未来是属于孩子的”。然而眼前这个世界却不属于孩子。这个违反逻辑的现实在中国很少有家长和教育工作者注意过。孩子的周围,总是设置着一道道有形的或无形的深院高墙:正是“为了孩子的未来”这种美丽的口号,限制了孩子的自由空间,阻断了孩子的自由梦想。为什么我们不能往后让一让,给孩子留出一块自由的空间,给他们一双属于自己的翅膀,让他们享受一下高空自由翱翔的乐趣,领略一下俯视万物众生的灵感?!
该把孩子当孩子时,我们却把他们当成了大人;该把他们看成大人时,我们又把他们当成了孩子。
“自己不能说自己行,要让人家说你行?”
美国的业余俱乐部足球赛搞得很活跃。这种队是“选拔队”,不是谁都可以参加。
矿矿在1995年夏季,在“选拔队”打了一个季度。
第二年,我们搬到了西金库市。进入西金库市社区组织的一般球队,矿矿自然不同凡响,是队里进球最多的队员,比第二名多一倍。
这个队得了社区的冠军,又与其他社区的冠军队进行第二阶段的比赛。这个阶段的比赛实行“突然死亡法”和点球决胜负。教练在训练中增加了射点球训练。
这时我才发现,这支社区冠军队竟几乎没有人掌握点球技术??冲上去就是一脚,管他什么脚尖、脚弓的。美国学生不注重“双基”训练,竟然也反映在足球场上。
但是,大多数孩子大概是出于本能,大都自觉不自觉地用脚内侧去触球,因此大部分球都飞向守门员的右方。于是,我乘儿子到附近来捡球时面授机宜:用正脚背或外侧对准守门员左边的门柱内侧约一米处踢,十有八九会进。
结果,矿矿的进球率大大高于其他孩子。我们一家都认为,万一决赛时要射点球,矿矿一定有份儿!
最后一场冠亚军决赛时,已经到了初冬。场地上的雪已经积了3英寸厚,天上还飘着纷纷扬扬的大雪。真难为这些十来岁的孩子,场地又湿又滑,自己跌跌撞撞,还呼唤着同伴冲锋。
这场比赛险象环生,“丑态百出”,就是进不了球。最后,不得不靠点球决胜负。
一要射点球,本已快散架的孩子们又雀跃起来,纷纷在教练面前乱嚷嚷……
只见矿矿背着手,站在人群外面,显得与世无争。
我很肯定:第一批5名射手,肯定有儿子,而且还可能排在一、三、五这几个关键位置。哪知道等我“方便”回来,往场上一看,矿矿并不在首选的5名射手之内!
我火了:凭什么不让矿矿上?论进球,他是第一!
场上已经开始射点球……矿矿的队赢了。儿子和孩子们欢天喜地翻滚在雪地里。
妻子说:“待会儿别问儿子,为什么教练没让他上。”
其实不用问我也知道:一是认为自己点球射得最好,教练肯定点自己;二是我没要求罚点球,是你教练要我踢的,万一不进,可不能怪我。
如果是我??也会这样做……
庆功宴上,我和助理教练有一段对话---
教练:“我不大明白,为什么矿矿今天没要求射点球?”(这不是恶人先告状吗?教练不让上,能自己上吗?)
我:“我还以为是教练让没进球的孩子也有个进球的机会呢。”
教练:“他不说要上,我们也不好派他上。”(这种大事怎么能由孩子说了算呢?!)
我:“矿矿确实十分想上。不过你教练不叫他上,他决不会自己要求上。”
教练:“为什么?”(他一脸茫然)
我:“中国文化很讲究谦虚,自己说自己能行,就是不谦虚。特别是说自己行又没成功,那叫不自量力,是被人看不起的。”
教练:“你的意思是说……自己不能说自己行,而要让人家说你行?”(一脸惊讶)
我:“如果您选他上场,他会非常认真地执行您的要求。”
教练:“我还是不明白。你不要求,我们就以为你没有欲望。没有欲望,就表明你没有自信心,表明你自己不认为你能干好这件事。”
教练的话深深地触动了我??这大概就是文化冲突了:中国人喜欢让别人来鉴定自己行不行;美国人首先要自己看自己行不行。问题还不仅仅如此??教练面对的是一个孩子,他在胜负攸关的这种大事上,放在第一位的,仍是尊重孩子自己的选择,而不是代替孩子选择---中国的教练、教师、家长,有几个有这种意识呢?
“孩子不需要那个钱,但需要学怎样才能独立生存!”
作为一个人,孩子既是一个自然的人,又是一个社会的人,从自然的生长过程来说,孩子的生理和心理不同于成人。就像一枝幼苗,需要特殊的环境及特别的护理。然而这种特殊性并不是意味着孩子是一个游离于社会之外的特殊团体。社会化的生长过程只能在社会的大环境之中完成。也就是说,一方面孩子需要一个特殊的生长环境来一步一步地完成其生理和心理的发展;另一方面,孩子又不能脱离公众化的社会,因为离开了社会的熏陶,个人的社会化将无法完成。
大树是由小树长大的,小树是由种子长成的。在孩子还毕竟是孩子的时候,就要植根社会,才能长成栋梁之材。如果以为“孩子毕竟是孩子”,就把他们关在教室里、书斋里,那么失根于社会的种子,就只能是一颗永远不发育的种子。
美国的孩子从上初中起就开始试探着走进社会了。各州的法律不大一样,但都对孩子参加工作的年龄有严格规定。据说,俄亥俄州规定孩子要年满14岁才能被雇用。在超级市场里,常常可以看到许多看上去不过十三四岁的孩子在忙着帮顾客收钱、装袋。顾客多时,他们会工作很努力,顾客一少下来,他们的“狐狸尾巴”就露出来了??就会互相打闹一阵,开一阵子玩笑。
矿矿刚满13岁那年,他就开始兴奋起来,经常在我们面前制造舆论:“我差不多可以到外面去打工了。”“我的朋友去年夏天就在迈尔超市做装袋工,他说他可以带我去见那里的管理员。”“……”
开始时,我们并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这么小小年纪就出去打工赚钱?家里又不缺这几个钱花。孩子的任务是好好学习。
我们的价值观确实与美国家长不同。矿矿的同学们大部分来自中上阶层的家庭,谁家都不缺钱花,但一般的美国家长都不会阻拦孩子外出打些小工。相反,有些家庭还十分鼓励孩子早些走出家门,接触社会。
我有位朋友在克里夫兰市政府工作,他的妻子正在攻读博士学位,他们的独生儿子迈可正上高中。有一次我到克里夫兰市办事,同他们夫妇俩一起去饭店吃饭。饭后,朋友说带我去看一看他们的儿子。迈可在一家录相带出租店上夜班。我们坐在车里,从大玻璃窗里看着迈可工作的背影。朋友自豪地告诉我,他每天晚上都开车接送儿子。有时故意来早些,就这么坐在车里看着儿子工作。“孩子不需要那个钱,但需要学怎样才能独立生存!”这是朋友给我的忠告。
美国孩子七八岁起就开始在邻里找活干了。临时帮带孩子,帮养几天狗或猫,帮整理花园草地。雇主或是按钟点付钱,或是按工作性质付钱。
营造一个让孩子生长的社会环境,培养孩子适应社会的能力,在这方面,美国的学校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
了解现实社会的生存结构,领略现实社会的各种各样的职业,积累社会工作经验,在美国学校的教育里占有重要的位置。学生从学校进入社会,往往要经历“社会文化休克”阶段。学校就是要把这个“休克”缩短到最低限度。
学校过不久就会有一个“职业日”,请社会上各行各业,甚至“三教九流”的人到学校来给孩子们介绍各自的工作。律师、拍卖行的拍卖师、车行的推销员、消防队员、警察、运动员、作家,等等等等。当然,从“职业日”里,孩子们学到的并不主要是干什么能赚多少钱。他们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是,社会上的人到底是怎样存活?
通过“职业日”,孩子们看到的世界,绝不只是文、理两个世界。他们眼中的世界是五颜六色,多姿多彩的。
因而,孩子们对职业的选择从小就是五彩缤纷的。矿矿的同学中想长大后当总统的有之,想开货车的有之,想当动物园饲养员的有之,想当家庭妇女连生四五个孩子的有之。曾有一对美国夫妻以很平常的口气对我谈起他们的女儿的前途,说他们的女孩手挺巧的,如果能以剪发为生倒也不错。中国的孩子一般都在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影响下早早立了大志。不上大学心不死,不进名校不算数。
美国教育的一个特点是想方设法开扩孩子的眼界,让他们尽早同社会接轨。让他们在接触社会的过程中,认识自身的价值,确定自己的方向,而不是像中国的孩子那样,高中要毕业了,才与千军万马一起,面对一座小桥,竟然与那个生机勃勃的社会陌生到格格不入的程度。
“职业兴趣分析”在美国的中学里十分流行。在上高中之前,很多学校都为学生进行“职业兴趣分析”,帮助孩子在“想干什么”和“能干什么”之间提供分析。此外,每年的4月22日是“带孩子上班日”。美国的不少公司鼓励员工们,这一天带年满6岁到16岁的孩子来上班。据说这一活动的初衷是鼓励女孩参加工作,后来演变成让孩子知道和学习其父母的生存之道。
美国的社会、家庭和学校,从小就开始培育孩子那颗将来走上社会需要的“种子”。当他们长大成人正式进入社会时,已成了“老江湖”,一般不存在择业的困惑和痛苦。因为他们可能早在二年级的“职业日”教育中就已“私定终身”了。
从这个意义上说,孩子毕竟不会永远是孩子。
我们也应该给孩子们来几条“毕竟是孩子”的权利:
1.孩子应有受教育的权利。
2.孩子应有发问的权利与了解的权利。
3.孩子应有说“不”的权利。
4.孩子应有不同于他人的权利。
5.孩子应有保留不同观点的权利。
6.孩子应有保有个人秘密的权利。
7.孩子应有发展自己的个性和兴趣的权利。
当然,这些权利不是绝对的,是有相应的条件的。但是,当我们把这些孩子应该有的权利加到师生关系和长幼关系中,我们还能随心所欲地公布孩子的成绩吗?还能按孩子的成绩高低次序来安排孩子的座位,使孩子时时处处处于一种屈辱的“噩梦”中吗?还能因为一个学生违反纪律,全班数十人被罚跪吗?还能罚考试不及格者,自打耳光,差几分打几下吗?还能在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学生脸上刺“贼”字吗?还敢扒下未按时交作业的女孩的裤子示众吗……
只有对“师道尊严”作再否定,孩子才会有独立的人格和平等的权利,去拥有自己的尊严、自己的感情、自己的思考、自己的独立意志和独立追求。师生之间才能建立起真正平等的、互尊互爱的关系。
那时,我们将要重新考虑“孩子毕竟是孩子”的命题。
黄全愈博士的联系方式:Quanyu@one.net
(《素质教育在美国》一书已由广东教育出版社出版。该社办理邮购,每本18元。
地址:广州市合群一马路99-107首层广东教育出版社发行部。
邮编:510100
电话:(020)83796440837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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