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天地 | 语文教学 | 唐诗宋词 | 文化生活 | 名言名句 | 课件下载 | 中华智慧 | 科学起名 | 成功在线 | 网站建设 | 营销软件 | 上网导航

公司起名

您的位置 :首页=>古代散文=>孙子兵法  卷 中


軍 爭 篇* 
返回上一页. 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 进入下一页

四十二.
孫 子 曰﹕ 凡 用 兵 之 法﹐ 將 受 命 于 君﹐ 合 軍 聚 眾﹐ 交 和 而 舍*﹐ 莫 難 于 軍 爭﹒ 
軍 爭 之 難 者﹐ 以 迂 為 直*﹐ 以 患 為 利*﹒ 故 迂 其 途﹐ 而 誘 之 以 利﹐ 后 人 發﹐ 先 人 至*﹐ 此 知 迂 直 之 計 者 也﹒ 

* 注 釋
1. 軍 爭﹕ 即 兩 軍 搶 先 爭 奪 制 胜 條 件﹒
2. 交 和 而 舍﹕ 和﹐ 指 和 門﹐ 即 軍 門﹔ 舍﹕ 駐 扎﹒ 意 為 兩 軍 對 壘﹒
3. 以 迂 為 直﹕ 變 迂 曲 為 近 直﹒
4. 以 患 為 利﹕ 化 患 害 為 有 利﹒
5. 后 人 發﹐ 先 人 至﹕ 比 敵 人 晚 出 發﹐ 先 到 達﹒ 
--------------------------------------------------------------------------------

四 十 三
故 軍 爭 為 利﹐ 軍 爭 為 危*﹒ 舉 軍 而 爭 利﹐ 則 不 及﹔ 委 軍* 而 爭 利﹐ 則 輜 重 捐*﹒ 
是 故 卷 甲* 而 趨﹐ 日 夜 不 處﹐ 倍 道 兼 行﹐ 百 里 而 爭 利﹐ 則 擒 三 將 軍*﹔ 勁 者 先﹐ 疲 者* 后﹐ 其 法 十 一 而 至[7]﹔ 五 十 里 而 爭 利﹐ 則 撅 上 將 軍*﹐ 其 法 半 至﹔ 三 十 里 而 爭 利﹐ 則 三 分 之 二 至﹒ 
是 故 軍 無 輜 重 則 亡﹐ 無 糧 食 則 亡﹐ 無 委 積 * 則 亡﹒ 
* 注 釋
1. 為﹕ 有﹒ 全 句 為﹕ 軍 爭 有 利 亦 有 險﹒
2. 委 軍﹕ 丟 棄 軍 隊 物 資 裝 備﹒
3. 捐﹕ 捐 失﹒ 4. 卷 甲﹕ 即 披 鍺 甲﹒
5. 則 擒 三 將 軍﹕ 結 果 上 中 下 三 軍 將 領 均 為 敵 俘﹒
6. 疲 者 后﹕ 疲 弱 者 掉 隊﹒
7. 十 一 而 至﹕ 只 有 十 分 之 一 土 卒 能 到 達﹒
8. 撅 上 將 軍﹕ 先 行 將 領 會 受 挫﹒
9. 委 積﹕ 物 資 儲 備﹒ 
--------------------------------------------------------------------------------

四十四.
故 不 知 諸 侯 之 謀 者﹐ 不 能 豫 交*﹔ 不 知 山 林﹑ 險 阻﹑ 沮 澤* 之 形 者﹐ 不 能 行 軍﹔ 不 用 鄉 導* 者﹐ 不 能 得 地 利﹒ 
* 注 釋
1. 豫 交﹕ 結 交﹒
2. 沮 (ju) 澤﹕ 水 草 叢 生 之 沼 澤 地 帶﹒
3. 鄉 導﹕ 向 導﹒ 
--------------------------------------------------------------------------------

四 十 五.
故 兵 以 詐 立*﹐ 以 利 動﹐ 以 分 合 為 變 者 也﹒ 故 其 疾 如 風﹐ 其 徐 如 林﹐ 侵 掠 如 火﹐ 不 動 如 山﹐ 難 知 如 陰*﹐ 動 如 雷 震﹒ 掠 鄉 分 眾*﹐ 廓 地 分 利*﹐ 懇 權 而 動*﹒ 先 知 迂 直 之 計 者 胜﹐ 此 軍 爭 之 法 也﹒ 
* 注 釋
1. 以 詐 立﹕ 以 詐 取 胜﹒
2. 難 知 如 陰﹕ 蔭 蔽 難 測﹒
3. 掠 鄉 分 眾﹕ 分 兵 掠 奪 城 邑﹒ (另 一 种 解 釋 是﹕ 掠 來 財 物 給 与 軍 隊﹒)
4. 廓 地 分 利﹕ 開 拓 疆 土﹐ 分 守 利 害﹒ (另 一 种 解 釋 是﹕ 分 与 有 功 者)
5. 懸 權﹕ 秤 錘 懸 秤 杆 上﹐ 在 此 指 衡 量﹒ 
--------------------------------------------------------------------------------

四 十 六.
《軍 政》* 曰﹕“言 不 相 聞﹐ 故 為 鼓 鐸*﹐ 視 不 相 見﹐ 故 為 旌 旗﹒” 
夫 金 鼓 旌 旗 者﹐ 所 以 一 人* 之 耳 目 也﹒ 
人 既 專 一﹐ 則 勇 者 不 得 獨 進﹐ 怯 者 不 得 獨 退﹒ 此 用 眾* 之 法 也﹒ 
故 夜 戰 多 火 鼓﹐ 晝 戰 多 族 旗﹐ 所 以 變 人 之 耳 目 也﹒ 
* 注 釋
1. 《軍 政》﹕ 古 代 兵 書﹒
2. 鼓 鐸﹕ 古 代 指 揮 軍 隊 用 具﹒ 鐸 即 “金”﹐一 种 大 鈴﹒ 擂 鼓 則 進﹐ 鳴 金 收 兵﹒
3. 一 人﹕ 統 一 士 卒﹒
4. 用 眾﹕ 指 揮 眾 多 軍 隊﹒ 
--------------------------------------------------------------------------------

四 十 七.
故 三 軍 可 奪 气 *﹐ 將 軍 可 奪 心*﹒ 是 故 朝 气 銳﹐ 晝 气 情﹐ 暮 气 歸﹒ 
* 注 釋
1. 奪 气﹕ 挫 敗 銳 气﹒
2. 將 軍 可 奪 心﹕ 動 搖 敵 將 之 心﹒ 
-------------------------------------------------------------------------------

四 十 八.
故 善 用 兵 者﹐ 避 其 銳 气﹐ 擊 其 惰 歸﹐ 此 治 气* 者 也﹒ 以 治 待 亂﹐ 以 靜 待 嘩﹐ 此 治 心* 者 也﹒ 以 近 待 遠﹐ 以 佚 待 勞﹐ 以 飽 待 飢﹐ 此 治 力* 者 也﹒ 
無 邀* 正 正 之 旗﹐ 勿 擊 堂 堂 之 陳*﹐ 此 治 變* 者 也﹒ 
* 注 釋
1. 治 气﹕ 掌 握 軍 隊 土 气 之 規 律﹒
2. 治 心﹕ 掌 握 軍 心 之 方 法﹒ 
3. 治 力﹕ 掌 握 軍 力 之 要 領﹒
4. 邀﹕ 迎 擊﹒ 
5. 陳 (zhen)﹕ 同 “陣”﹒ 
6. 治 變﹕ 掌 握 因 敵 而 變 之 靈 活 戰 術﹒ 
--------------------------------------------------------------------------------

四 十 九.
故 用 兵 之 法﹕ 高 陵 勿 向﹐ 背 丘 勿 逆*﹐ 佯 北 勿 從﹐ 銳 卒 勿 攻﹐ 餌 兵 勿 食﹐ 歸 師 勿 遏﹐ 圍 師 必 闕*﹐ 窮 寇 勿 迫﹒ 此 用 兵 之 法 也﹒ 
* 注 釋
1. 背 丘 勿 逆﹕ 敵 人 背 倚 丘 陵﹐ 不 宜 逆 攻 之﹒ 
2. 圍 師 必 闕﹕ 圍 敵 三 面﹐ 留 一 缺 口﹐ 使 有 生 路 而 不 死 戰﹐ 此 乃 攻 心 之 術﹒ 


  ->语文博览  ->诗歌欣赏  ->现代散文  ->文学评论  ->书林漫步

语文天地 | 汉语教学 | 应用文写作 | 师生作文 | 文苑精华 | 书法艺术 | 教学图片 | 虚拟主机 | 域名注册 | 建站申请 | 付款方式

个人起名, 个人起名 网站建设 起名网